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2021-06-16访问数:69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清华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团中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坚定永远跟党走的决心,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将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形势要求基础上,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
组 长:王鑫、程前
副组长:顾笑、孙宇珊、王瑞、贺茜、徐达
组 员:大一、大二辅导员
二、活动主题
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
三、活动内容
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热点以及我校工作实际,暑期社会实践的选题主要面向以下几个方面:
1.党史学习观访团。鼓励学生系统化、组织化学习党史知识,充分利用各地红色文化资源,通过走访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在参观调研的过程中感悟党的初心和使命,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光荣传统。
2.理论普及宣讲团。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企业等,开展宣讲报告、学习座谈、调查研究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3.历史成就观察团。深入城镇、乡村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深入观察和调研改革开放、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深刻理解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面貌新成就。
4.教育关爱服务团。围绕“七彩假期”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和“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依托“七彩小屋”、青年之家、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素质拓展等形式的精准关爱志愿服务。
5.文化艺术服务团。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到乡镇农村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实践形式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采取个人分散活动与集中组队相结合的方式,要求2019、2020级的学生(工学结合除外)全部参加,分为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个人项目
学生需以个人身份利用暑期返乡机会参加社会实践,认真填写《社会实践鉴定表》(附件1),实践结束后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交至各学院分团委审核,个人社会实践情况将作为本年度校级学生工作奖评定参考。
2.团队项目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参加社会实践,须填写《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经校团委审批立项批准后方可成行,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须按要求完成社会实践及相关成果,每个学院需申报1个团队项目,校团委将给予每个团队专项经费支持。
五、时间安排
6月16日下发活动通知。
6月22日前各实践团队上交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至各学院分团委。
6月22日至6月24日,各学院分团委审批团队项目、公示立项团队名单。
6月25日前各学院将立项名单汇总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立项终审。
6月28日前,各学院自行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培训。
6月29日,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
7月-8月,各实践团队及个人开展社会实践。
9月13日前,各学院分团委汇总各实践团队及个人上交社会实践报告及成果。
9月29日前,校团委组织答辩,评选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10月15日前,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汇报会。
六、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发挥大学生人才智力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分团委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整合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2.加强安全教育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各学院分团委要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疫情周边地区的学生不得参加实践活动。各学院分团委要制定社会实践安全预案,做到把握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安全处置有效。
3.完善运作机制
各学院分团委要建立完善社会实践基层需求调研制度,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完善过程管理和规范机制,开展必要的思想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加强与周边社区、单位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4.注重媒体宣传
各学院分团委要及时编辑、整理社会实践活动中的青春故事,通过文字、图片、微电影等方式,交流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将活动期间的新闻信息以简报的形式及时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遴选优秀的经验做法上报团省委。
七、考核及表彰办法
组织评选“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暑期结束后各学院分团委及时总结社会实践活动情况,于9月13日(周一)前上交本学院全部《社会实践鉴定表》和“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申报材料。
共青团菠菜担保平台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