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苏州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正在开展,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202011日~20211231日期间发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外地作者同期发表(出版)的、以苏州为个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

1)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社科普及成果。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2)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且被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内部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2.申报参评成果为中文。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提交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期刊原件或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供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3.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申报作品经认定属于剽窃他人成果的,取消获奖资格。

 5.往届已参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其中,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再次申报参评。已获过本奖成果再版亦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6.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7.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8.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9.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10.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有关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11. 社科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2. 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自然科学技术普及读物和涉密成果不在申报评奖范围内。

 13. 以苏州市属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新型智库、学会、协会、研究会、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等)成员身份申报的成果,应能反映所属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

 14.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二、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1.申报参评成果出于评审需要分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决策咨询类、社科普及类等10个类别,申报人根据成果内容,对照成果分类,自行确认所属类别。

 2.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宣传阐释马克思主义、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普及读物。

 3.所有翻译类成果、艺术学成果一律选择语言文学类申报参评。

 4.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申报参评。

三、申报办法

 1.本次评奖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同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1)社科评奖采用全省统一的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ov.cn)首页“省社科联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链接窗口中的相应申报平台。苏州地区登录密码为:7792E865

2)网上申报要求:公开成果须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上传材料类型与格式须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决策咨询类成果仍以纸质形式报送成果及附件材料,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多卷本著作成果,可在申报系统中分册上传,或将全套电子版以拷贝方式递交市社科评奖办。涉密材料一律不得上传至系统中。请按提示逐项准确、完整填写。在网上申报时,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申报表》,请申报者自行保存,并自行打印出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

3)网上申报完成后,须提供纸质材料。申报者须将《申报表》一式3份、成果原件1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国际期刊论文提供原文和中文译文,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副本2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国际期刊论文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以及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和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应用、证明材料3份,成果所有作者(完成人)的知情同意函.

 2.每项参评成果的《申报表》和《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366036164@qq.com

 3.报送的参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4.申报截止日期:713日。


科研处

 202275

附件 苏州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成果汇总表.doc